现在,有一个医患双方都要做的功课,就是要了解国家的医疗政策,了解一些具体的规定。在一些医院,大夫经常问病人是什么身份,公费、医保还是自费,治疗将根据患者享受的待遇来决定治疗手段,有时大夫还介绍一些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。有些医保病人要求医生尽量使用医保规定范围内的药,拒绝医生建议医保外的自费药和治疗手段;一些自费患者更是对药费单认真核对,稍有不清,可能就发生不快,这些对公费患者来讲可能有些不可思议。
我在某医院陪护病人时,曾询问医生一些健康报纸推荐某药的使用情况。这位医生反问我,如果使用效果象报纸说的效果那么好,为什么国家不在正规医院使用?
这就是说,医院使用的药品,是正规的,对症下药应该是有效的。这就打消了患者花冤枉钱的可能。这位医生很负责。
现在一些医院,经常向患者推荐的一些无法报销的药又是怎么回事呢?可能有些是进口的,价格昂贵,国家未纳入公费或医保用药范围;或是患者级别不够,够一定级别就可纳入用药范围了。有些可能暂时未纳入,正在试验,或还在研究之中;再可能就不好说了,只是希望这个“再可能”不要违反规定….,只是,患者希望如果不使用这些无法报销的药品,只使用范围内的药品,自己的病也能好起来。谁也不希望花费冤枉钱,希望少花钱能办事。社会上大款终究是少数,就是一些大款也不愿意花费冤枉钱!
还有一些规定,很莫名其妙。一个医保患者,曾办过放化疗的特种病关系。前些日子住院放疗,出院后有了医保蓝本后去社保续了特种病关系。一个月后复查时,医保竟然说不能报销,要再次启动放化疗才能报销。病人说我刚做完放疗,一个月后来复查,怎么就不认帐了?!这下复查的费用就要自费了(该患者因病假超期,与原单位解除合同,现没单位,但“三险”自上,门诊无法报销)。患者很是郁闷。或许患者确实不幸未按现行的医保制度办理,但也不是故意所为。我们的医保制度可否更人性化些,其实在此问题上,做到只要进行放化疗,医保的特种病关系就在最后一次的时间上自动延长一年。这样就不会发生刚放化疗完,一月后复查时就可能发生的尴尬的不利于患者的局面。依我们目前的计算机管理水平,完全能做到。其实只要决策者多站在患者角度考虑,多多体察民情,许多这类问题是不难解决的。我们的医保制度执行人员可否能更多地从患者的角度考虑问题,主动地向患者及其家属告之、解释医保制度具体条例,避免发生种种令患者雪上加霜的事情?!
看来,和谐社会的创建,不能只是中央和百姓的愿望,大量的工作,是由中央和百姓上下之间的各级国家机构来完成,从某种意义讲,这批人的素质和能力,决定国家的政策实施。
总结以上,我的体会是:患者及其家属一定要力争全面了解国家医保政策,要勤问多问主动问,千万小心政策陷阱,不然就会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。因为,没人告诉你应该怎么办,出了事,倒霉的是你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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